Sunday, October 11, 2009

之 偷窃案 2

妈的! 我不只不见了pendrive,还不见了信用卡! 今早打油才发现。该死的,让她花了这么多钱! 为什么我说是‘她’而不是‘他’? 因为根据银行的纪录,星期四那天,她用了我的卡在Sunway Pyramid shopping。
Playboy RM863.90,
Sunway Parkson RM508,
Sunway Xixily RM159.80,
MAC RM215。
多数是女人用品! 花了千多块。而我又没有立刻报失,所以不可以claim,除非去报警申请dispute。我会去报警。这真的太可恶了。还以为Monash里面全是有钱人,没想到有钱人还要偷钱。现在我明白为什么她没有拿cash了,她嫌太少,才RM100多,她干脆拿credit card。其实,要抓她很容易,打开CCTV就可以了。这次我要报案,为了钱,也为了给她一个教训。我自己都不舍得花这么多钱,她竟然一天花了千多。我这是为了Monash的安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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